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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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鞍山市公安局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有效期:2024-01-12 至 2024-01-19
撰写单位:鞍山市公安局撰写人:鞍山市公安局经办人
根据鞍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工作的通知》(鞍财采〔2021〕79号)要求,现将鞍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联系人:钱警官
电话:0412-556567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光谱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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