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9-440306-54-01-107284 |
| 是否重大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12号线二期工程安检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9-440306-54-01-107284027 |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是否场外工程: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06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18:00时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1日18:00时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备注 : | 无 |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魏工 |
| 办公电话: | 82769524 | 传真: | |
| 手机号码: | 13902489871 | 电子邮箱: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冯工 |
| 办公电话: | 18319019298 | ||
标段信息1
| 标段编号: | 2019-440306-54-01-107284027001 | ||
| 标段名称: | 深圳地铁12号线二期工程安检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6 18:00 |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 招标部分估价: | 1205.83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是否二次竞价: | |||
| 本次招标内容: | 深圳地铁12号线二期安检系统设备包括X光机及附属设备、防爆球、交换机、服务器以及相关工作站、软件、操作系统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采购。本项目一标一包,确定一个中标人。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同一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上述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在境内轨道交通具有综合安防系统或安检系统供货业绩。 | ||
| 其他: | 无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担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序号 | 文件名 |
| 无 | |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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