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昌吉市采购录执法记录仪的项目
项目编号:6202312291437614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党海治/张小虎18699460676/15894789924
报价起止时间:2023-12-30 11:56 -2024-01-04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录音笔; 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满足参数需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详细见采购附件信息;采购人需求描述: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负责安装运输至指点位置,调试时并且交付使用,按照产品服务期限保证售后服务,字数所限,详细请看采购人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490000.00 | 满足参数需求 送货至指定地点 详细见采购附件信息 |
买家留言: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负责安装运输至指点位置,调试时并且交付使用,按照产品服务期限保证售后服务,字数所限,详细请看采购人需求附件。
附件: 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docx
响应附件要求:95部4G执法记录仪,8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各方自行报单价,总价格不得超过490000元人民币,详细阅读以下内容。1、中标后部分或者全部产品先查阅样品,提供样品,并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样品确认函,不提供样品,不予中标,样品查验合格后,将样品留存甲方处,中标方负责7个工作日内,将后续货物运输、装卸并交付使用,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所有参数要求,必须与现有的公安信息化平台相互对接无误,调试安装交付使用。投标方必须有专业的工程师2名,投标时将具体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注明,能够24之内及时解决问题。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售后服务 |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三、验收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购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产品要符合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所供商品尺寸型号按照采购方实际所报型号及时供货,尺寸型号不符的,要及时根据采购方需求做出调换。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款方式为每次按需、按时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每次付款金额和每次供货数量金额相一致。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质保期2年。 (二)售后服务事项要求:投标企业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发现的后续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要几十无条件免费更换,在质保期如果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所供商品尺寸型号按照采购方所报型号及时供货,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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