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或者邮箱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5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2300-2023-0045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57
最高限价(万元):57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3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1)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11 23:59至2023-12-14 1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或者邮箱报名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或以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15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12-15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WH-532300-2023)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可采用转账、电汇、银行保函、谈判保证金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2-15 15:00
其他: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方式:0878-314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系方式:0878-6010386(13508781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0878-60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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