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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三)第二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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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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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星翔公招(货物)2023-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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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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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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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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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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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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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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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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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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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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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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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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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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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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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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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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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至 2023-11-30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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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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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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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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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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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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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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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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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均需盖章)上传到系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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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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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青海星翔公招(货物)2023-080/03-1
分包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三)第二次分包三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子账号:777990520100050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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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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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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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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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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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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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海东市3楼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二)机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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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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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972-8693310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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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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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0971-4727791/13519754623
联系电话:0971-472779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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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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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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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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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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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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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046809100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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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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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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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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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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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11-23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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