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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公安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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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乃东区公安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英雄路贡吉林小区1栋1单元702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询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乃东区公安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XZZH-SNCG-2329

  3、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4、预算金额:820000.00元(大写:捌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820000.00元(大写:捌拾贰万元整)

  5、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询价邀请函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近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6)其他资料: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散页不予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乃东区公安局

  地 址:山南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市英雄路贡吉林小区1栋1单元702室

  联系方式:1814523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14523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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