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监督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采用内部评选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监督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SJ-2023000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消防监督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详见采购需求)。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货物供应和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2 个日历月完成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鼎曦大厦A座21楼;
领取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13433303574 。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提供资料
领取遴选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投标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参评文件截止时间、评选时间和地点
参评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6日14:30
评选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收取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鼎曦大厦A座21楼会议室
收取联系人:聂工//林工
联系电话:0755-85292824(聂工);13433303574(林工)
邮编:518000。
评选时间:2023年11月6日14:30
评选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鼎曦大厦A座21楼会议室
五、对本次评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银田路51号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55-85292824;
邮编:51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鼎曦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433303574
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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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监督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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