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HHTJWD-2023-43
一、询价目的
呼和浩特机务段测酒仪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只做为测酒仪采购前的最高限价,不做成交。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参加。
二、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测酒仪
本项目包含以下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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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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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测酒仪 |
台 |
13 |
呼和地区 |
注:以上产品采购费用包括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调式费、人工费等费用。
三、商务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有生产供应能力。
(2)生产能力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机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方案》(运信规划函〔2014〕424号)文件要求,为保障重要数据安全,报价厂家需提供中国铁路总公司级MTUP信息安全平台接入的保密协议。
报价厂商应承诺提供产品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快推进铁路机务运用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建设工作的通知》(铁总运函〔2016〕731号)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产品与呼和浩特机务段现有“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兼容性证明文件。
为保证设备的兼容性,报价方须提供有效的CMMI三级认证认证证书。
系统支持与呼和浩特机务段现有“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同步,包括人员、指纹、计划信息,为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报价厂家需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年来同类设备已成功实施的业绩,该业绩指具有相应设备制造、供货(安装)业绩其中一项均可;报价人须提供对应的供销合同,报价现场提供电子版原件或扫描件以备查验,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验收报告至少1份等材料。
(6)履约信用:须提供官方网站、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报价单位及法人近一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官方权威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8)成交后,在合同签订之前,使用方有权进行调查,核实成交方是否具备相应设备生产供应能力、资质条件等,若经核实不能满足,使用方将有权终止履行,并保留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报价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用能力。本次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原铁总或铁道部)或各局集团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货商。
(10)本采购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四、设备要求
设备综合要求:
(1)具有和机务段出退勤管理系统软件接口功能;能在乘务员出勤或退勤时自动提示乘务员进行饮酒检测将测酒数据实施上报给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系统。
(2)具有饮酒检测时自动拍照或录像功能;拍照时有自动补光功能,避免拍照模糊不清等情况的发生,并可以将照片和数据库的标准照片进行对比,避免人为作弊的现象发生。
(3)具有检测结果存储查询和打印功能;饮酒检测结果存储在计算机内,能方便的查询、打印,并支持检测结果的导出和转储功能。
(4)具有多点应用、统一管理功能;通过微机联网,可以实时远程查询饮酒检测结果。
(5)具有远程数据库同步更新功能;能定时将本地数据库记录上传至远程数据服务器中。
(6)具有数据库自动恢复功能;可自动恢复受损坏的数据库,提高了重要数据的安全性。
(7)具有测酒数据比对功能;通过附加软件可在选定的时间内对所出勤人数的出勤信息与该时间段内的测酒人数的出勤信息进行对比,并给出对比结果,同时还可通过网络传送至服务器,在服务器可查询和打印对比结果。
(8)测酒仪带指纹仪、摄像功能,对被检测人呼出气体中的酒精浓度值和呼气瞬间拍摄的照片保存在运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人员可以实时通过运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乘务员出退勤测酒信息,包含出退勤信息、测酒结果、测酒照片。为确保设备可以实现即插即用系统无缝连接,需提供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运安系统开发厂商提供的软件技术系统接入配合承诺书。
(9)须与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系统相连接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机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方案》(运信规划函〔2014〕424号文件要求报价厂家需提供中国铁路总公司级MTUP信息安全平台接入的保密协议
技术规格:
1.1用途
用于派班室、公寓、间休室等处所,对作业人员进行非接触呼气式酒精测试。
1.2主要技术参数
1.符合报警阈值设定:饮酒,大于等于 20mg/100ml BAC ( 0.0909mg/L BRAC ); 醉酒,大于等于 80mg/100ml BAC ( 0.3636mg/L BRAC )
2.酒精气体浓度<0.400mg/L时,示值误差<0.007mg/L,0.400mg/L≦酒精气体浓度,示值误差<1.75%;
3.测试范围不低于:0-1.5mg/L。
4.预热时间:小于 3s;
5.传感器类型:电化学传感器
6.适用不同的电脑连接,至少具备:1个USB口、1个RS232
---摄像头:不低于2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
五、公开询价单(样表格式)
测酒仪公开询价单
呼和浩特机务段:
针对贵单位挂网公告咨询的测酒仪价格情况,我公司确认目前生产有关设备,并能满足贵方提出的设备功能、技术标准等需求,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设备的价格提报给贵方,详见下表,特此证明。
测酒仪价格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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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万元) |
总价(含税,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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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测酒仪 |
台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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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均满足设备需求方提出的设备功能、技术标准等要求。(预计税率:13%)
我单位经认真研究,特此承诺:符合本公告及呼和浩特机务段提出的各项标准和要求,能够严格履行和实施上述项目各项条款,特提供该询价明细表。
报价人:
联系电话:
XXXX有限公司(签章)
2023 年X月X日
六、报价资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相关资质文件及贵公司的铁路相关中标通知书或成交合同扫描件等扫描成PDF电子版后(或添加到一个压缩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凡有意参加公开询价者,必须在本公告期内,按厂家名称+询价编号(例:XXX公司HHHTJWD-2023-XX询价单),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792271323@qq.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报价,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为确定采购的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
2.报价方式:一次报价形式。
八、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人:申非
联系电话:15804741086
2.询价实施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
电子邮箱:792271323@qq.com
九、公告日期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4日12:00时至2023年10月31日18:00时。
十、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呼和浩特机务段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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