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酒泉高速公路处为规范各站绿色通道车辆查验流程及特情车辆处置,结合实际情况为各所(站)采购配发执法记录仪,以便于全程摄像取证留存。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的委托,对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采购执法记录仪,邀请嘉峪关宏利祥商贸有限公司、嘉峪关博琳商贸有限公司、甘肃开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JQYGCG〔2023〕015号
二、采购内容:完成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执法记录仪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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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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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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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法记录仪 |
高清 32G内存 |
个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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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小写:¥522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贰佰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均证件视为有效证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6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5日16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7时3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937-2888169
联系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钢城街道明珠西路58号嘉峪关收费站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墨 联系电话:17393727723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
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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