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提高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我院拟购置一批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的警用装备,现邀请各投标人前来报价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设备到货和安装要求
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培训等工作。
三、本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待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我院一次性支付相关货款。
四、本项目相关警用装备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价要求
1、本次项目最高预算价为40000元,超过此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附后报价逐项填写并计算总价,报价表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表(含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各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文件采取密封报价方式,一式三份,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7、提交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409室。
8、报价文件由省法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按评标办法予以评定。
9、本次招标公告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招标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92680
附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本文由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23-10-16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