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就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ZC(2023)121501;
2.项目名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罐消防车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8.6万元;
5.采购项目内容:采购2吨水罐消防车1辆,包含货物的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供货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投货物的生产商(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发售地点: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
3.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发送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至邮箱36559378@qq.com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12月15日09时 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平台: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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