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
2.项目编号:HJFJ[CS]202502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852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852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主要要求 |
1 |
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 |
1.00 |
488520.00 |
项 |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资格承诺函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 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101
9.采购人:清流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碧林南路21幢
邮编: 365300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8-5324323
10.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
邮编:365001
联系人:丁文莉
联系电话:0598-8280788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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