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凤冈县公安局(采购人)委托,就凤冈县公安局采购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无人机生产或销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参与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冈县公安局采购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备
二、项目编号:贵中审采字[2025]067号
三、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人民币): 44.85 万元。
2、采购内容:需购置一批无人机设备及配套设施用于警务使用(含智能无人机、无人机机场、第一视角飞行体验无人机、无人机工作站等)。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行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及交付使用。
5、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资格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2具备无人机制造商或经销商实施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4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否则拒绝参与竞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2号楼17楼1711) 。
3.报名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与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参与的,需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可网上报名,将本款相应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至邮箱或微信,具体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本采购文件 。
七、磋商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本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冈县公安局
地 址:凤冈县龙泉街道凤翔路9号
联 系 人:任警官
联系电话:18984273135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娄山路林达阳光城12号楼17楼1711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685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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