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 08(至)0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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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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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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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设备采购 |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根据上级要2024年农村地区交警警用摩托车一体化勤务终端安装比例达到50%,实现对警用摩托车巡逻轨迹定位,勤务工作考核、违法行为抓拍、缉查布控识别、现场视频回传等功能。”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4、采购数量:50套警用摩托车一体化勤务终端设备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
100 |
否 |
2024年09月 |
1、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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