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3-30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2022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镇平县公安局摩托车采购;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4、服务地点:镇平县公安局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4113240420230423001007 | 镇平县公安局摩托车采购 | 济南警安车辆销售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轻风路6号 | 700,2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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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涂鹏程、李超、胡可、牛连果、朱婷(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14,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公安局
地址:南阳市镇平县平安大道
联系人:朱婷
联系方式:18211837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路706号
联系人:史红磊
联系方式:1853773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红磊
联系方式:185377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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