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采购人)对巴南区公安分局对讲机租赁服务项目(第4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36720 元)
包1
包合计:3672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租赁服务-其他租赁
需求描述:
详见询价附件 |
¥408 | 90(台) | ¥3672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一般资质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副本);
2.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
6.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7-04 1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7-04 15: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同时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纸质件(壹份)务必于报名时间内送至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办事处龙洲大道66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三)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3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
(二)报价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三)付款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联系人:
联系座机: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巴南区公安分局对讲机租赁服务项目
巴南区公安分局对讲机租赁服务项目.docx
报价网址: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1074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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