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公安局警用特种车辆及随车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06月27日
采购人的警用特种车辆及随车设备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公安局警用特种车辆及随车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2,0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A02030614-装甲防暴车 | 警用特种车辆及随车设备 | 台 | 1 | 2,000,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2.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接工业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为警用特种车辆及随车设备的唯一制造商,产品内容及功能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4-06-07 | ||
| 论证地点 | 衡南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特巡警队伍建设要求,各县市区必须配备一台装甲防暴车。面对即将到来的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及在衡召开的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进一步推进巡特武警队伍装备正规化建设,提升巡特大队打击暴恐犯罪、应急处突能力。 基于以上原因,衡南县公安局需添置一台“棘龙”防暴驱散车,该车具有清障开道、驱散人群、防火、防弹、防毒等攻防一体功能。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唯一具有防火、滤毒功能的防暴驱散车新型专利技术的制造商,并同时具备清障开道、驱散人群、防弹等功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经专家会论证,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并由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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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黄松柏 | 湖南银行 | 高工 | |
| 刘少华 |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实验师 | |
| 邓探宇 | 衡阳市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 工程师 | |
六、公示期限:自2024-06-28至 2024-07-04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南县公安局
地址:衡阳市衡南县黄金路156号
联系人:尹清涛
联系电话:0734-8550978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衡阳衡南县云集大道268
联系电话:8516585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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